关于做好2024年档案立卷归档的通知
各党政、教辅、群团部门:
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及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要求,现对党政、教辅、群团部门2023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(包括文字材料、图表、声像和实物等)进行接收、归档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党政、教辅、群团部门安排兼职档案员按照《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》的归档范围,将本部门应归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,分类整理立卷。
二、立卷归档的材料需是原件,复印件原则上不得归档。移交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档案要求,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重新处理后归档。
三、归档时填写《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由部门负责人审核、签字、并加盖部门印章。
四、档案是学院办学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,具有存史、资政、育人等重要价值,各部门应高度重视,认真部署,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,如有变动,需填写《兼职档案员信息变更表》报至图书馆514室,以便于及时沟通和业务指导。
以上各部门请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移交。联系人:郝针登,联系电话:3162101,电子文件(含移交表电子版)发送至图书馆李瑞娟OA邮箱。
附件:1.档案移交(接收)登记表
2.文件材料整理和归档要求
3.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要求
4.数码照片目录
5.兼职档案员信息变更表
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2024年4月2日